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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

2026年01月14日 17:10  亚洲建材网  点击:8 未收藏 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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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技术单位,指导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岘南方”)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已在中国水泥协会网站公示,成为浙江省首家、全国第四家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公示的水泥企业。
 
  2024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等文件,要求全国水泥企业全面推进超低排放工作。
 
  2025年1月开始,省环科院大气环境研究所组织专家团队对白岘南方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经多次赴现场踏勘调查,根据国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协助企业研究制定了提升整治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落实改造责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造建议,并跟踪指导企业逐项开展整改落实。企业积极开展改造,先后完成清洁运输、有组织和无组织等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委托省环科院等评估监测单位开展现场评估监测,编制了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报告等材料。经形式审核、技术审核、企业整改、现场核查、补充完善等环节,成功通过审查和公示。白岘南方成为浙江省首家、全国第四家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公示的企业。
 
  本次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得到了企业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一致认可,推动了全省乃至全国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深入实施,为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省环科院将继续做好技术支撑,为加快完成水泥超低排放工作,推动水泥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超低排放改造小知识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是推动企业实施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的系统工程,是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有效手段。水泥企业可通过以下方面改造,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有组织排放方面
 
  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指标要求,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规范化,手工监测、自行监测、CEMS及质控、DCS、氨水消耗、环境管理等符合超低排放要求。
 
  无组织排放方面
 
  全面加强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完整,控制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符合超低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
 
  清洁运输方面
 
  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企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环境管控平台及台账记录
 
  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纳入全厂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监测监控等环节,具备治理设施运行参数及监测数据异常等报警、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功能。高清视频监控、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进出厂历史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基本信息电子台账、自动监测、 DCS系统等记录信息及数据保存符合超低排放要求。其他台账及原始记录保存满足要求。
 
  来源 | 省环科院
 
  签发 | 陈利
 
  原标题:全省首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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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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