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5043号)答复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存在差距,从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建材推广、宣传普及等方面提出了系统且专业的建议,对我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绿色规划设计”的建议
我市已将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纳入相关规划体系,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具体措施如下:一是以《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为抓手,在规划与设计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新建项目在设计阶段明确绿色建筑等级,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确保选材、设备等符合标准;二是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将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审查重点,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计文件,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三是积极鼓励我市设计单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接下来,市住建局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强化设计源头管控。待省厅“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引入BIM审查功能后,将联合发改部门在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试点,扩大BIM技术在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范围。
二、关于“强化绿色建造施工”的建议
市住建局持续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地。一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和节能减排要求贯穿施工全过程。二是要求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绿色建筑专项监理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实施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取降低施工能耗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对不满足要求的及时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实施闭环整改销号管理。三是在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对绿色建筑性能指标检测报告进行严格查验。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绿色施工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督检查和培训,确保施工环节质量。
三、关于“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建议
推广绿色建材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生产新技术,实现产业绿色升级。围绕保温材料、预拌砂浆、节能门窗、新型砼砌块等建筑材料,鼓励企业使用绿色建材,鼓励绿色建筑重要工程部位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及可再生建筑材料。目前我市新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去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2%,预计今年绿建比将达到100%;二是充分利用我市矿产资源优势,对优秀绿色建材企业积极进行宣传推广。比如壹立方砂浆系列产品、荣盛建材公司ACC蒸压加气砼砌块、装配式PC构件等产品,我们都积极帮助企业打开市场,以促进我市建材企业健康发展。2024上半年,我局共印刷了800本《本溪市绿色建材企业名录》,并向开发、施工、建材生产等企业进行发放,对提高全社会对我市绿色建材企业的知名度,帮助绿色建材企业开拓市场,提升本地市场占有率均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部件装配基地。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及生产方式。目前辽宁民盛建筑公司、本钢建设有限公司做为辽宁省钢结构装配式构件生产基地,对未来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均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关于“强化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的建议
提高社会认知度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环节。市住建局一直注重宣传引导和能力建设:一是通过官方网站、行业会议、培训活动、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绿色建筑的政策、标准、技术及综合效益,提升公众和行业的认知度与接受度。二是支持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纳入科技计划,鼓励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三是按照上级政策和我市有关规定,对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奖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和具备一定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在评优评先、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倾斜,并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财政奖补政策,树立标杆,发挥激励作用。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策划更多面向公众和行业的主题宣传活动,完善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政策,进一步优化对绿色建筑项目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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