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十五五”水利建设规划》印发。《规划》谋划项目747个,总投资4246亿元,“十五五”计划完成投资2508亿元。到2030年,福建水网总体布局将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和供水保障、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水利数智赋能和水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福建省“十五五”水利建设规划
为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目标任务,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锚定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全省水安全目标,加快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等“四大”工程建设,打造安全韧性现代水网,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福建水网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和供水保障、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水利数智赋能和水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山海兼顾、安全可靠的洪涝防御体系有效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更加健全,主要江河上游洪水调控能力显著增强,1—5级堤防达标率达到88%,力争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标准全部达标,九龙江、晋江等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库(堤、闸)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全面构建。
——空间均衡、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快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显著增强,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省级水网主骨架大动脉加快形成,省级水网覆盖范围达到85%,水资源保障韧性和应对极端干旱能力显著提升,新增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2%。
——人水和谐、清新宜居的水生态保障体系全面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遍布城乡,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大于98%,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大于96.9%,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93.43%。
——全域感知、智能高效的数智赋能体系建立健全。“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基本形成,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调配等核心业务“四预”功能显著增强,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协同联动的数字赋能体系持续完善,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率达到60%。
——协同高效、规范有序的水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水利法治制度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全国领先,水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得到有效监管,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多元互补的水利投融资模式基本确立,水权市场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水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取得新成效,水文化水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福建水网,加快“四大”工程建设加快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等“四大”工程建设,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十五五”期间规划完成水利投资2508亿元。
1.拓展完善“大水网”,打通全域调配骨干通道
(1)加快完善省级水网主骨架大动脉。建成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进一步提升晋江和金门供水保障能力。推进闽西南、闽江口城市群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五五”期间开工建设,推动北部敖江、闽江、木兰溪,南部汀江、九龙江、晋江连通,实现“北水南调”“西水东济”。统筹实施宁德中心城区湖库连通等一批重点引调水工程,实现闽东区域网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马祖供水及水源保障工程前期工作。深化闽江北水南调、南平市优质水资源外调论证。
(2)协同推进省市县水网融合发展。建成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龙岩万安溪引水等一批区域重点引调水工程,推进云霄县峰头水库至云霄东山引水、莆田双溪口至东圳水库引水等中型引调水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漳浦中部片、罗源西北片等一批小型引调水工程,构建市县水网骨干输水通道,保障各地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3)积极谋划融入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充分发挥福建独特区位优势,研究谋划“西进东出、南接北引”的省际水网连通格局。
2.加快建好“大水缸”,建强战略水源储备体系
(1)加快推进大型水库工程。建成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提升晋江流域调蓄能力。加快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优化赛江流域防洪布局,提升福安城区防洪能力。推进漳平浙溪、永泰龙湘水库前期工作,增强九龙江、大樟溪流域调蓄能力,为提升厦漳泉沿海以及福州、莆田的供水保障能力提供可靠水源。
(2)有序实施中小型水库建设。建成罗源昌西、莆田西音、安溪参林等一批中小型水库,推进华安罗溪、龙岩中甲、安溪福潭等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新建一批小型水库,优化供水水源结构,力争实现县级以上城区具备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有效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抗旱能力。
(3)充分发挥已建水库综合效益。推进安砂水库防洪提升工程,优化沙溪流域防洪布局,提升三明市区防洪能力。深化棉花滩水库增加供水任务论证,为向厦漳泉沿海地区供水创造条件。推进东圳水库扩容改造,有效增加水库调蓄能力。开展重点水库提质增效和综合利用研究,实现防洪、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最大化。
3.持续保障“大供水”,织密城乡优质供水网络
(1)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规模化集中式水厂50处以上,新建改建管网2万公里以上,县域农村供水工程统管率保持100%,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力争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2)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实施北引、莲柄港等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进漳浦朝阳、三明西、永泰永福等新建大中型灌区前期工作,统筹水源建设、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体规划、同步实施,提升灌区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4.全力守护“大安全”,筑牢防洪生态安全屏障
(1)加快建设水灾害防治工程。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平潭防洪防潮等重大防洪减灾工程。实施闽江、九龙江等一批河流防洪系统治理,提升流域整体防洪减灾能力。推进沿海重点海堤建设,提升重点区域防潮能力。有序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和九龙江、晋江等重点涝区治理,提升城乡综合排涝能力。滚动开展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实现三类坝水库动态清零。因地制宜推进一批重点山洪沟治理,增强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推动水文事业发展,推进水文站网建设,加快补齐监测短板。推广福州联排联调工作机制,提升一体化监测预警、调度管控能力。
(2)有序推进水生态保障工程。加快建设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构建河流生态廊道。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长汀、武平、华安县等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光泽西溪、永春东溪等一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力打造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推进木兰溪、金溪等母亲河复苏行动,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有效修复受影响河流生态系统。
(3)不断加强数智赋能水利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千库联调”“数字画像”“项目管家”等应用系统,提升业务应用智能化水平。接续推进“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监测感知能力。搭建省级数字孪生支撑平台,实现数据、模型和知识的统一管理以及多层级共享汇交。推动省级水网调度中心建设,赋能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精细化调度。推进新建和改扩建水利工程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探索智能大坝试点建设。
(二)聚焦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活力
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管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激发水利发展活力。
1.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水能力推动出台《福建省节约用水条例》,推动防洪安全、河道保护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修订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审批智能化建设。加强水利普法宣传。
2.精进水利行业管理,增强治水管水效能
(1)加强水资源管理。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探索健全“四水四定”指标体系。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五应尽”行动,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健全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实施取水在线监测全省统一运维,完善取用水量核算机制。探索水预算管理,扎实推进东山县国家级水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积极培育和推动节水产业发展。完成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核定)工作,严格落实泄放目标,完善河湖与水工程生态流量预警和应对机制。
(2)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湖长与相关部门责任。完善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严格开展水域岸线空间管控、采砂规划约束。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行动,强化协同联动机制,构建“河长办司法社会力量”多元共治格局。推广“巡河交水”机制,推动全省水质持续争优,强化饮用水水源及清水通道安全保障。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将河湖生态需水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和配置,实现河湖永续发展。
(3)强化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健全前期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技术审查与把控,提升前期工作质量。优化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强化标前、标中、标后全周期监管。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探索水利工程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模式。推进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
3.深化水利市场化改革,夯实持续发展根基
(1)推进用水权改革。科学核定流域和区域可用水量,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水权交易制度化、规范化。在上杭县等地开展试点,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细化分配方案、完善计量监测、搭建交易平台,积极探索水权抵押、流转等创新模式。
(2)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加大水利投资力度,拓宽地方政府专项债、金融信贷等融资渠道。做强省、市、县三级水利投融资平台,推动市场化建管运一体化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通过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水利存量资产。
(3)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健全水生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搭建省、市、县三级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持续扩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和水权交易规模,探索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深化河湖水体碳汇机制研究,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价值转化新路径,推进生态保护收益反哺治理投入,形成水生态保护与价值实现的良性循环。
4.强化科技文化支撑,厚植长远发展优势
(1)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水利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选拔、考评、激励等工作机制。深化闽台水利交流合作,促进两岸水利科技融合发展。
(2)传承弘扬水文化。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治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将水文化融入水利发展全过程。持续加强水利遗产保护,推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推动《福建水典》等水文化典籍成果转化,打造“一市一品、一县一韵”特色标识,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构建具有福建辨识度的水文化传承发展体系。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部署重大任务,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将规划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稳定公共财政投入,强化项目前期和要素保障,推动落实好各项规划任务。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修改,确需增列或调整的重大项目,按程序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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