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亚洲建材网>新闻首页>国内新闻
读排名更多
荐展会更多

河北省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

2026-09-04 16:37:3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阅读量:2140

我要评论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安装拆卸流程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等方面提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提升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高处作业吊篮属于危大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吊篮施工的,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方可实施。由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规范安装拆卸流程,落实危大工程验收制度。吊篮安装拆卸必须由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相应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安拆,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承接安拆作业。吊篮安拆人员必须持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严禁无证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吊篮安装后,要通过相关单位联合验收方可使用。
 
  要强化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吊篮使用过程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做好巡查和设备维护,重点检查设备安全性能、防护设施、安全绳悬挂、人员作业行为等。要严格规范吊篮作业人员作业行为,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过2人,严禁利用吊篮吊运送物料,严禁人员从建筑物顶部、窗口或其他孔洞进出吊篮,严禁在吊篮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各地相关部门要将吊篮施工纳入监管重点,对方案编制、安拆、验收、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有效安全监督,常态化开展吊篮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停工整改,并按照“一案双罚”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系转载,转发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亚洲建材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亚洲建材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亚洲建材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