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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县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6-06-08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现将《2026年全县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0日
 
  2026年全县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起步开局的关键之年,全县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标准规范为支撑、绿色低碳为主线、品质提升为导向,加快推进我县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发挥星级绿色建筑示范作用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充分发挥星级绿色建筑示范作用,全县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稳定在5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或2万㎡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住房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全部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重点片区、特色小镇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认定,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
 
  二、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
 
  2026年城镇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稳定在32%以上。其中,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原则上全部使用装配式建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不低于32%。推广装配式装修,加强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支持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升建造水平。
 
  三、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确保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贯彻落实《沧州市进一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沧政办规〔2025〕5号)文件要求,因地制宜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逐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鼓励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四、夯实监管措施
 
  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实施应用《河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编写指南》《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大力推动《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绿色建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落实,规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水平。
 
  五、促进建设科技创新
 
  鼓励申报、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抓实行业监管责任
 
  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工作,对照国家、省关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工作要求,推广绿色建材。充分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手段,进一步细化完善抽检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及处理力度,形成“全闭环”监管体系。
 
  七、持续增强宣传力度
 
  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建设科技活动月”等重要宣传节点,统筹线上线下多元宣传载体,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丰富活动形式、拓宽传播渠道,系统化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科技创新等领域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建筑节能与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与主动参与度,营造社会各界及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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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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