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招标
2008-06-18
辽宁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四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5-23
所属地区:辽 宁
详细内容: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及服务进行招标。
一、招标设备一览表: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
01、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容器、汽液分离器、储气罐、热网疏水罐
02、微油点火系统
03、原煤导流装置及疏松机
04、低加疏水泵、生加疏水泵、供油泵、卸油泵;开、闭式循环水泵;凝结水补充水泵、生水泵、锅炉上水泵、排污水泵
05、渣浆泵及渣水循环泵
06、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
07、碎煤机减振平台 2台(本次招标)
08、化学水处理系统
09、蓄电池
10、直流系统
11、UPS 1组/每台机组,共两台机组
12、22kV离相封闭母线和6kV共箱母线
13、平板滤网及钢闸板
14、磨煤机弹簧隔振装置及平台
15、主厂房彩色金属压型钢板(围护结构)
16、主厂房彩色金属压型钢板(屋面及输煤系统)
17、磨煤机出口CO分析仪
18、炉膛火焰检测系统
19、集控室辅网控制系统
说明:表中所列数量、主要参数、规格形式最终以招标文件及技术澄清文件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面(如有)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4)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并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三年发电机组中成功运行经验。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5月23日8:00时至2008年5月31日17:00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述资料(送达、邮寄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
(5)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四、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6 51953848
手 机:13439968600
传 真:010-519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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