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装置大件货物公路运输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08-05-29
详细内容: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装置大件货物公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
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装置大件货物公路运输
2. 项目概况:深化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建设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该项目联合装置主要
包括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MTO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和自备燃煤热电站。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内容: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装置大件货物公路运输,甲醇装置大件货物是指甲醇合成塔2台和甲醇合成气压缩机(透平和压缩机带底座)1台。
货物清单见如下:
货物名称 数量 重量 运输尺寸 备注
1号甲醇合成塔 1台 349吨 长22.8米,宽4.4米,高4.8米,
2号甲醇合成塔 1台 349吨 长22.8米,宽4.4米,高4.8米,
甲醇合成气压缩机(透平和压缩机带底座) 1台 159吨 长10.20米,宽4.95米,高4.8米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6.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4,000万人民币以上(含4,000万);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运大型货物的专用运输工具及相关辅助设备、技术和专业人员的中国境内注册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须具备大件运输资质:大件运输(四),并在2006年以来承担过与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相似复杂性的项目;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资质和业绩视为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
※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一项不符合将导致投标人废标。
7.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8年05月29日起至2008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06月21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1.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刘健
电 话:010-51953870 51953872
传 真:010-519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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