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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加快推广模块化建筑和装配化装修

2026-05-14 16:50:24佛山市人民政府阅读量:5 我要评论


  为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到2030年,该市要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的目标。
 
  《办法》提出,要加快推广模块化建筑,在标准化程度较高、工期和质量要求较严格的城市更新、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机场航站楼等工程项目中积极实施模块化建筑,打造一批模块化程度高、现场组装高效、质量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同步推广装配化装修,发挥本市在陶瓷建材、家电和家居用品制造等行业发展优势,推广管线分离和一体化装修技术;鼓励带装修交付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同步实施装配化装修,鼓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意愿和居住功能定制室内个性化装修方案,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装配化装修在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
 
  装配式建筑可分为木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组合结构四大类。《办法》鼓励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临时建筑(含工地临时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积极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
 
  《办法》还推出工业用地供给、集体土地流转、产业基地申报、容积率扶持、预售扶持等多项务实扶持政策。其中,容积率扶持方面,对满足相关评价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获得最高3%比例的容积率扶持,如项目满足模块化建筑评价要求,更可获得最高6%比例的容积率扶持。预售监管方面,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在确保正常交付前提下,可以向项目所属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下浮预售款各监管环节最高50%的留存额度。
 
  《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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